中宏网福建4月19日电(记者 周文俊)近日,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人民法院成立福建省首个买卖合同案件协同中心,探索创新“125”工作机制,进一步优化司法资源配置,全面提升买卖合同案件审执质效和专业化水平,依法保障当事人及时实现合法权益,全力服务保障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据了解,闽侯法院立足行政区划,在上街法庭对买卖合同案件实行归口审理和重点调研的基础上,成立买卖合同案件协同中心,中心坚持强化党建引领,优化司法资源配置,以“首问负责、两源治理、审执联动、全程公开”为工作原则,对本院管辖的买卖合同案件由上街人民法庭集中审理、集中执行,以进一步健全完善“保、立、审、执”一体化工作机制,推进两源治理、调审对接、速裁快审、审执联动、在线办理、全程公开。协同中心内设保全、立案、审判、执行四个团队,选优配强党员法官和司法辅助人员,明晰权责分工。协同中心对买卖合同案件加挂“绿标”,开拓由上街法庭集中审理、执行的“绿色通道”,为群众提供最便捷、最优化、最全面的解纷方案和诉讼服务。
闽侯县素称“八闽首邑”,是中国县域经济百强县。近年来,闽侯县坚持“市场主体满意”和“营商评价提升”的“双导向”,全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便利化一流营商环境。
闽侯法院先试先行、创新举措,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据悉,下一阶段,闽侯法院将围绕司法服务的质量和效率,不断总结提升买卖合同案件协同中心闽侯样本,确保公正高效办案、及时兑付权益、准确高质解纷,努力营造稳定、公开、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