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晋江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对市政府研究处理《晋江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我市实施<泉州市机动车停车管理条例>情况的审议意见》情况进行跟踪检查,要求加强《泉州市机动车停车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宣传力度,夯实法规实施基础,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等相关部门依职责严格依法履职,确保《条例》落到实处,逐步解决停车难题维护好城市秩序。
晋江市人大检查组一行先后到晋江集成电路产业园区停车楼、池店镇龙湖青云阙小区、五店市景区,详细了解全市公共停车场建设情况、住宅小区配建停车泊位规划审批情况以及景区周边停车优化情况。在五店市景区,晋江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局长丁锦鸿分别从停车场开放情况、停车需求情况、停车管理情况等方面向检查组作汇报,表示下一步还将采取有力措施促进《条例》落到实处、逐步解决停车难等问题。
检查组强调,停车难问题已成为城市发展和百姓生活中必须解决好的“大事”,《条例》的生命力在于落实,各相关单位部门要加大对《条例》的宣传、拓展供给空间、科学智慧管理和严格执法与柔性管理,做到管理、执法、服务有机统一,解决好停车问题。对一些恶意或者屡犯违章停车行为一定要严肃处置,体现法律的严肃性,维护城市的秩序。同时,也要以人为本,对一些非严管路段临时停车,要多一些提醒,用柔性的管理来体现整个城市的温度。
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作为停车管理工作统筹单位,该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按照检查组的要求不折不扣地加以落实,工作中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及时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和各级督办件、信访件,以及市长专线、党代表工作室、便民中心、机关效能投诉中心的交办件,做到件件有落实,件件有反馈。以责任与担当履行好职责,用心用情用力逐步解决停车难题,坚决查处和打击占用公共空间违规设立经营性停车场、乱收费、在公共停车位上私设地锁、僵尸车等问题。并按市人大检查组的要求加大重要地段、重要节点停车管理和交通组织,解决好老旧小区、医院、学校等周边交通秩序问题,确保群众公平享用停车资源,维护好城市管理秩序。
据了解,《条例》于2021年7月1日起施行,包括了停车场规划与建设、停车泊位管理、停车行为管理、法律责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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