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纸巾纸产品、湿巾产品、卫生巾、卫生护垫产品质量开展省级监督抽查。
纸巾纸产品方面,本次共抽查30家生产企业生产的30批次产品,其中1批次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3.3%。
本次抽查依据GB15979-2002《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卫生标准》、GB/T20808-2011《纸巾纸》、QB/T4509-2013《本色生活用纸》等标准要求,对细菌菌落总数、大肠菌群、绿脓杆菌、金黄色葡萄球菌、溶血性链球菌、真菌菌落总数、亮度(白度)、可迁移性荧光增白剂、灰分、横向吸液高度、横向抗张指数、纵向湿抗张强度、柔软度等13个项目进行检验。其中发现不合格项目为纵向湿抗张强度。
湿巾产品方面,本次共抽查30家生产企业生产的30批次产品,其中1批次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3.3%。
本次抽查依据GB15979-2002《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卫生标准》、GB/T27728-2011《湿巾》、WS575-2017《卫生湿巾卫生要求》等标准要求,对细菌菌落总数、致病性化脓菌、大肠菌群、真菌菌落总数、含液量、横向抗张强度、包装密封性能、pH、可迁移性荧光增白剂、抑菌率/杀灭微生物指标等10个项目进行检验。其中发现不合格项目为细菌菌落总数、真菌菌落总数。
卫生巾、卫生护垫产品质量方面,共抽查52家生产企业生产的75批次产品,其中2批次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2.7%。
本次抽查依据GB15979-2002《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卫生标准》、GB/T8939-2018《卫生巾(护垫)》等标准要求,对细菌菌落总数、大肠菌群、真菌菌落总数、绿脓杆菌、金黄色葡萄球菌、溶血性链球菌、pH、吸水倍率、吸收速度、甲醛含量、可迁移性荧光物质等11个项目进行检验。其中发现不合格项目为吸收速度、细菌菌落总数。
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市市场监管局对本次抽查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企业依法予以处理。(记者 张立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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