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宏网福建6月21日电 记者从厦门市政府网站获悉,《厦门市关于推进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建设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日前发布,将通过两年试点工作,使厦门文化和旅游现代产业体系更加健全,达到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标准要求。
根据《方案》明确的主要任务有开展提升产业能级行动、开展培育品牌业态行动、开展激活消费市场行动、开展优化消费环境行动等四个方面。
(一)开展提升产业能级行动
1.升级打造文艺气息浓郁的历史国际社区。着眼将鼓浪屿打造为“文艺之岛”,在人居文化、商贸业态、旅游环境全方位、精品化提升的基础上,突出音乐、诗歌、影视等文艺门类,鼓励艺术名家和文化名人依托岛上空间载体,开设个人工作室,打造文化艺术深度体验式教育研学基地;大力引进国际性艺术赛事和文化论坛,规范街头艺术为主的流动性表演活动,着力建成国际性艺术交流窗口和文化艺术综合集散地;依托现有的餐厅、民宿、商业售卖场所等空间,植入鼓浪屿代表性艺术业态,形成一批具有文艺文化层次的多体验方式的精品化基础设施。
2.升级打造人文气息浓郁的闽南文化街区。以保护整体空间为前提,以复兴文化功能为核心,充分挖掘中山路步行街发展优势与文化潜力,进一步凸显中山路步行街的特色魅力,强化商旅文融合发展,打造环境优美、商业繁荣、文化浓厚、管理规范,兼具南洋特色与闽台风情的高品质步行街,积极争创全国示范步行街。以保护传承历史文化,活化利用厦港片区包括沙坡尾渔港、海洋、工业等历史遗存为主线,充分挖掘“老厦门”独特韵味,差异化发展业态,不断提升城市品质,完善城市功能,打造高颜值渔港文化活力街区。
3.升级打造海洋气息浓郁的滨海度假湾区。着眼创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深度开发环岛路、五缘湾、环东海域、海沧湾、马銮湾等湾区滨海旅游资源,优化滨海住宿周边环境,配置高端酒店度假群,完善滨海休闲娱乐配套设施,提升滨海度假服务水平,积极发展滨海度假品牌、海岛度假品牌,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滨海度假旅游目的地。
4.升级打造时代气息浓郁的大型游乐片区。着眼将马銮湾集美岛打造为国际化高端滨海主题旅游区,加快引进大型文旅项目,努力建成国内领先、世界一流的主题乐园及文旅品牌。着眼将丙洲岛打造为厦门的“圣淘沙”,以知名品牌驱动,推动主题乐园集群化发展,形成“主题乐园群+文旅产品聚集区”,构建集休闲游乐、岛屿度假、免税购物等功能完备的一站式海岛深度游乐目的地。重点发展游艇帆船体验游等亲海旅游项目,大力培育休闲运动业态,将观音山、五缘湾打造为海上运动娱乐基地。
5.升级打造生态气息浓郁的绿色旅游景区。开展园林植物园申报创建5A级景区工作,全面提升景区服务环境和服务品质,促进景区丰富内涵,提升体验。以创建国家5A级景区为目标,走公益性公园和市场商业开发的混合模式,对园博苑进行景观环境与业态提升,以旅游嫁接文创引入国际国内有影响力的文化旅游品牌,丰富景区内涵,提升文化品位,将园博苑打造成为文化、康体、运动、娱乐等时尚品质生活的提供者和体验地。以全面提升景区质效为牵引,健全山地健康休闲绿道环线系统,适度开发生态休闲度假设施项目,将天竺山打造为集生态观光、户外运动、休闲度假等功能为一体的城郊型山地生态休闲旅游景区。加快东坪山专项整治和片区发展提升,建设东坪山生态旅游区。
6.升级打造品牌气息浓郁的文化创意园区。发挥国家级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优势,抢占产业发展制高点,积极推进中国(厦门)智能视听产业基地建设;借力中国金鸡百花电影节,落实“以节促产”战略,加快汇集优势影视资源和市场要素,构建“全域影城”产业布局;发挥红点设计博物馆的带动效应,汇集全球顶级设计资源,打造世界级的设计文化地标;推动自贸片区形成博乐德艺术品保税共享平台和海丝艺术品中心“一区两翼”特色产业格局,搭建艺术品交易多元化平台,完善艺术品交易专业服务;大力推进特区1980、海峡两岸龙山文创园申报创建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
7.升级打造商业气息浓郁的全要素聚集区。着眼满足市民游客多元化休闲需求,打通旅游目的地消费、文体活动消费、住宿餐饮消费之间的产业链,大力推进曾厝垵、沙坡尾、高崎渔港、澳头渔村艺术小镇等特色突出、形式多样、内容多元的文旅集聚区建设;继续鼓励文创商店、精品书店、游戏演艺、文化娱乐、主题影院、特色餐饮、运动休闲等多种业态植入SM、万象城、中华城、磐基、万达、阿罗海等商业综合体,着力打造一站式文体商旅休闲消费集聚地,不断提升产业集约效应,实现市场共享、业态共生、产业共荣。
(二)开展培育品牌业态行动
8.做强海上旅游。组织实施客运码头、航线资源整合提升,加快美峰体育公园、嵩屿、一场两馆、高崎等客运码头新建改造,引导高端项目开发,鼓励海上旅游业者投建高档客船或升级改造客船,丰富厦门海上文化旅游产品;加快环东海域海上旅游发展,同步建设码头后方陆域空间和前沿亲水活力休闲娱乐项目,塑造旅游客运码头差异化的品牌形象,打造特色海上旅游产品;建设“港城融合、港旅融合”的国际邮轮母港,加快“海上世界”项目建设进度,拓展以“邮轮+”为主导的海铁联运、海空联运的邮轮大交通体系,完善邮轮产业链,提升港口服务水平。
9.做优康养旅居。发挥厦门气候、环境、温泉等生态资源优势,充分挖掘温泉康疗文化、中医养生文化及宗教禅修文化,大力发展温泉养生、高端医疗、中医药特色、康复疗养等健康旅游,重点推出“候鸟”康养、特殊康复、心理康疗等产品,提升我市康养旅居的品质和引力。
10.做实文化旅游。借助影视品牌和景区特色,鼓励影视产业参与旅游开发,开发系列文化主题产品和影视衍生品,探索形成适合厦门发展的影视旅游模式。深入挖掘城市文化底蕴,打造闽南文化、华侨文化、世遗文化、红色文化、节庆宗教文化等特色旅游产品。充分利用文物遗迹及博物馆、纪念馆、美术馆、艺术馆、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馆等文化场所开展文化、文物旅游。将地方特色与时尚文化相结合,打造景区演艺、院线演出、艺术节活动、闽南戏曲等特色演艺精品,推进剧场、游乐、动漫等产业与旅游融合发展。
11.做大赛事展会旅游。以承办综合性赛事或国际单项赛事为目标,完善体育场馆设施建设,积极发挥厦门马拉松赛、铁人三项赛等品牌赛事影响力,大力引进更多高水平国际赛事,促进体育旅游融合发展。积极加入全球展览业协会(UFI)、国际展览与项目协会(IAEE)等国际会展权威机构,推进东部体育会展新城规划建设,招揽引进国际高端赛事会展资源。完善会展旅游奖励政策,利用投洽会、石材展、佛事展等会展节事活动商务客群聚集优势,吸引大型国际会展活动在厦举办,带动优质商务消费增长。
12.做活夜间旅游。着眼建设国家级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培育“夜游、夜娱、夜秀、夜购”等夜间旅游品牌,提升鹭江夜游、筼筜夜游、环鼓浪屿夜游等游船服务档次。培育常态化的高甲戏、歌仔戏、南音、民间舞等具有浓郁闽南风情的夜间演出。引进更多类似音乐嘉年华、荧光夜跑等夜间品牌节事活动。鼓励有条件的景区开展夜间游览服务。推动公共文化服务场馆延长夜间开放时间、开展互动体验活动。依托特区1980、龙山文创园、沙坡尾、曾厝垵、嘉禾良库等文化创意产业园区,策划推出夜间文化创意设计、成果展示等活动。完善夜间公共交通服务,延长公共交通末班车的运营时间或提供旅游专线等差异化服务。引导旅行社积极宣传推广夜间旅游产品。
13.做精研学旅行。发挥集美闽台研学旅行基地品牌效应,依托利用我市文化遗产地、红色教育资源、文博单位、科普场馆、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场所等,建设一批安全适宜、主题鲜明、体验丰富的研学旅行基地,打造一批示范性研学旅行精品线路。积极参与国家、省级各类研学旅行基地评选。鼓励和引导学校将研学旅行纳入教育计划,依托全市中小学综合实践基地等平台,支持学校有计划组织开展研学旅行活动,全面提升全市中小学生综合素质。加强两岸青少年交流,发挥我市对台区位优势,整合优质资源,不断丰富我市对台研学旅行内容和业态,将我市打造成为两岸研学旅行示范区。
14.做好乡村旅游。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设计一批乡村旅游精品线路,积极推动在有条件的地铁、BRT总站、人流密集的公交场站设立乡村旅游集散服务点。建设集美白虎岩、同安竹坝、翔安大帽山境、香山乡苑、吕塘村等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项目。推进乡村旅游提质升级,提升军营村、白交祠村、顶村村乡村旅游内涵和品质,打造东孚、竹坝等省乡村旅游三星级以上休闲集镇和莲花村、澳头村等省乡村旅游三星级以上旅游村。完善民宿发展政策,支持岛外四区发展乡村民宿,助推乡村振兴。
15.做专婚庆旅拍。依托鼓浪屿、园林植物园、园博苑、五缘湾、沙坡尾、滨海旅游浪漫线等景区景点,规划建设特色婚纱摄影拍摄地,提升景区旅拍或婚纱摄影接待服务品质。通过文化产业园区聚合一批婚庆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发挥产业集聚效应。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开展行业标准与规范制定、职业技能培训等工作。扶持行业发展,打造以“婚纱摄影+蜜月旅游”为主题的婚恋产业链,放大产业溢出效益。鼓励本土婚庆旅拍企业扩大全国连锁经营,打造全国知名企业品牌。
(三)开展激活消费市场行动
16.加强宣传推介。强化城市营销,以“海上花园诗意厦门”大品牌为引领,拍摄宣传片,推出主视觉,讲好厦门故事,不断提升厦门城市知名度和美誉度;深化节会营销,持续办好海峡两岸(厦门)文化产业博览会、海峡旅游博览会暨国际休闲博览会、旅游嘉年华等品牌节会,加强主题宣传、植入宣传,举办全民性消费活动,不断扩大海内外影响力;优化产品营销,发挥全域推动联盟城市综合营销平台作用,加大与新媒体合作力度,创新宣传推广模式,大力推出新兴产品、优质产品,提高公众知晓率。
17.推出惠民措施。鼓励景区景点设立公众免费开放日,实施景区淡季门票优惠和演出机构门票打折等政策,推动全市A级景区对未成年人、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下学历在校学生、老年人、现役军人、残疾人、消防救援人员(含在职、退休、残疾和消防救援院校学员)、劳动模范和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家属、病故军人遗属和现役军人家属等群体门票价格优惠政策。推出信用激励和积分消费措施,探索发放厦门惠民文化旅游消费电子券,每年定期举办文化和旅游惠民消费季,鼓励文旅市场主体积极推出打折优惠产品。鼓励电影院采取优惠票价等多种形式满足不同群体的观影需求。支持市属专业文艺院团利用厦门艺术剧院、小白鹭金荣剧场、南音阁等自有剧场,开展低票价惠民演出。加快推进厦门旅游年卡和户外运动卡功能优化升级,纳入更多文化消费内容。
18.鼓励招徕游客。充分发挥旅游专项资金对文旅消费的促进作用,对旅行社组织省外游客来厦、组织境外游客来厦等,给予奖励补助,着力把游客引进来、留下来。
19.深耕国际市场。持续用好144小时过境免签政策,开发一批适应外国游客需求的旅游线路、目的地、旅游演艺及特色商品,大力开展国际性事件营销和专项市场精准推广,深入开展“大厦之门耀全球”旅游巡销活动,深耕东南亚、日韩等传统市场,积极开拓欧美澳等新兴市场。
(四)开展优化消费环境行动
20.按照全域化标准优化公共服务。完善“一核五中心多网点、岛内岛外全覆盖”旅游集散服务体系,建设政府主导、企业运营的旅游集散服务中心经营模式,打造线上线下一体化的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平台。继续实施“厕所革命”行动计划,完善旅游线路沿途厕所分布,建设一批生态旅游厕所,推动3A级以上旅游景区第三卫生间全覆盖。构建海陆空立体交通网络,吸引更多航空公司在厦开辟航线和建设基地,提升国内外游客到厦门的通达性,加大对节假日和高峰期旅游交通服务力度,推行全市交通“一卡通”,实现航空、铁路、公路、码头枢纽的旅游交通无缝对接。完善旅游交通标识系统,在车站、机场、码头、景区等区域,完善无障碍设施、母婴设施、医疗设施的配置,并按照国家标准规范设置多国语言的引导和解说标识标牌。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在文化和旅游消费集中区域设立分支机构。有序推进5G网路按需建设、分场景建设和深度覆盖,加快中心城区、核心商圈、交通枢纽、大型场馆以及景区等流量密集区域覆盖。
21.突出便利化需求优化消费场所。鼓励新建居民小区合理配置文化服务设施,依托社区生活综合服务中心、城乡便民消费服务中心等,打造社区文化中心、城市书房等群众身边文化消费网点。鼓励全市传统演出场所和博物馆、图书馆等公共文化服务场所进行设施改造提升,合理配套餐饮区、观众休息区、文创产品展示售卖区、书店等。优化全域旅游大数据平台,拓展文化和旅游大数据应用,增强“一部手机游厦门”便民功能。加快推进智慧景区、智慧厕所、智慧停车场等旅游公共服务设施智慧化建设,加快推动文化和旅游资源、产品、企业等文化旅游全要素上线,为游客提供高效便捷、权威诚信的智慧化服务。积极引导景区景点、文化娱乐、演出场所支持网上预约售票和二维码验票。
22.围绕体系化目标壮大市场主体。加快文化旅游总部经济建设,实施骨干文旅企业主体培育工程,鼓励支持我市优质文旅企业按照市场原则实行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兼并重组,培育壮大一批主业突出、具有较强支撑能力和带动作用的文旅龙头企业。实施中小微文旅企业扶持计划,培育一批发展前景良好、经营业绩增长明显、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专、精、特、新”的中小微文旅企业。按照包容审慎原则,鼓励和引导“个转企”“小转规”,支持民营文旅企业发展壮大,放宽市场准入,鼓励引导外资和民营资本投资文旅行业,持续激发文化和旅游市场主体动力活力,努力打造富有厦门特色的文化和旅游现代企业体系。
23.着眼法治化要求优化市场监管。依托“12315”服务热线,践行“放心游福建”承诺,切实做到涉旅投诉“一口受理、快速办结、先行赔付”。充分运用“12345”政府服务热线以及手机APP、咨询中心等多种手段,加强文化和旅游消费投诉举报处理。完善文化和旅游诚信体系建设,全面实施文化和旅游行业“黑名单”管理制度,落实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推行文化和旅游市场主体信用承诺制度,完善诚信信息公开评价、公示机制,强化市场退出机制,规范企业经营行为。